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建筑业是盐城传统的富民兴市产业,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近年来我市建筑业与南通等苏中地区的差距明显变大,发展质量不高,没有形成高端的建筑产业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领导多次听取建筑业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建筑市场布局、打造建筑产业集群,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初稿完成后,市住建局立即发函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6个部委办局、重点建筑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文件。
二、主要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3、《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
4、《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
5、《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7]92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
《意见》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践行“两海两绿”路径,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切实巩固提升建筑业富民支柱产业地位。
(二)发展目标
主要实现经济总量、转型升级、建筑业贡献份额、核心竞争力、建筑产业现代化几方面的突破,争取“十四五”末建筑业年产值突破5000亿元,特级资质企业总数达到6家。
(三)工作措施
1、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企业资质结构,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引导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培植龙头企业。鼓励建筑企业向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延伸,引导企业多元化发展。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市外大型企业落户盐城。
2、立足外向型发展,不断拓展市场空间。抢抓国家推进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机遇,紧盯“一带一路”等国家规划和战略,全力拓展国内重点市场,以京津冀、长三角、中西部市场为重点,打造集约型市场布局。按照盐城“两海两绿”新布局,推进我市建筑业深度接轨上海,积极拓展合作空间。鼓励企业联合国内大型外向型建筑业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劳务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包国外大中型项目。定期举办国内外盐城建筑业企业推介活动,扩大“盐阜建筑铁军”的品牌影响。
3、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增强建筑业发展活力。引导企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股权交易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培育组建高资质、特大型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提高资本运作与资源整合能力。规范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开展管理模式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4、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争先创优,推动建筑品质提升。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建筑企业编制先进适用的工艺、工法和标准,优先支持企业的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引进和储备一批擅长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以及专业性强、学历层次高的一线技术人才。
5、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完善装配式推进机制,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成品房比例,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
6、改革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加快政府工程集中建设。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要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以及符合我市实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创新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推进政府集中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
7、强化行业管理服务,打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着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创新工程造价管理,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报告作用,建立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建筑市场“放管服”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行工程履约支付“双担保”制度,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四是支持骨干企业参与本地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推进房地产业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带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六是加大财政专项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重点支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创优夺杯、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等工作;七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研究建立重点建筑业企业融资帮扶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差异化、多元化服务;八是提高建筑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在全市形成促进和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