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和背景
为全面提高全市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启动了对《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版)的修订工作。经过组织应急资源调查、风险评估和多轮研讨,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盐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并由市司法局进行了法律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全市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主要内容
《总体应急预案》共七章34款,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附件。总则部分主要明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突发事件的分级、工作原则、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现状分析、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体系部分主要明确了组织机构与职责、联动机制;运行机制部分主要明确了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部分主要明确了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安全防护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信息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基础信息服务保障、科技与产业保障、区域合作保障;预案管理部分主要明确了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监督检查;附则部分明确了《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牵头部门、发布和参照执行地区;附件部分明确了市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和市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重点说明事项
本次修订除了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遵照执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原则要求。由于2006年7月18日市政府发布的《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前后时间跨度较大,期间有多部涉及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修正和出台,加上机构改革等相关因素叠加,修订后《盐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结构及总则、运行机制内容等都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变化。同时,随着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断修订,本预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在具体工作中作相应的补充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