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人〔2020〕2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海燕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海燕同志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