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强调“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
2019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实施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创新、农机装备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共育共建、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提档升级、农机人才培养培育等“八大行动”。
二、《意见》起草的过程
2019年1月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上批示。当时的市农委立即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积极调研,摸清基本情况;突出创新,谋划目标思路,并将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报市政府督查室。2019年7月份,省政府文件下发后,8月初,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各省辖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会议学习贯彻,10月份,召开全省农机化转型升级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管用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文件起草组,10月中旬,形成实施意见提纲,征求局相关处室和单位意见,11月至2020年1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020年2月底,在充分研究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盐城实际,形成初稿。3月到5月,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送审稿)》,经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开篇明确,指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和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努力打造盐城特色农机装备产业,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加快发展,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提出围绕农业生产、农民急需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六大工程”19条,具体内容为:一是突出解决农机有效供给,实施先进农机研发和攻关工程;二是突出补齐短板短腿环节,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三是突出农业绿色提质增效,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机器换人工程;四是突出提升服务效率效益,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共育共建工程;五是突出夯实基础保障体系,实施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六是突出协同推进整合资源,实施农业“宜机化”提档升级工程。第三部分,明确组织领导、扶持政策和典型带动等保障措施。《意见》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就发展壮大我市农机工业、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农机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切实回应了我市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路径,体现了盐城特色,对全市面上具有一定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