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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