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179W/2019-148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8-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审计
时效

《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政策解读

《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原文链接:

/art/2019/6/5/art_3071_3111987.html


《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共4个方面13条内容。第1-3条为机构设置,明确了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中共盐城市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市有关领导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办事机构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第4条为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审议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督查、军民融合领域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第5-10条为会议制度,明确了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参加人员及程序。第11-13条为其他事项,明确了委员会工作协调机制,规则施行时间等。

  《中共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共4个方面15条内容。第1条为机构性质,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受委员会领导。第2-11条为主要职责,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应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研究审计监督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立完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察等。第12-14条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内容及程序。第15条明确了细则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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