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安委会《开展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借鉴外地科学做法,结合盐城实际,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民生产生活焕发新气象,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着农村交通要素迅猛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也日益严峻,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分农村群众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力,导致家庭致贫、返贫,群众上访、诉讼,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当前,我市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2.1万公里的农村道路存在大量的管理盲区,许多道路处于漏管失控状态。长期以来,各部门之间资源不整合、信息不互通,单线作战、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政府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可以理顺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建立层级链条和协作共管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共管共治管理格局。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分3个板块,第一板块明确目标追求,第二板块明确工作措施,第三板块夯实工作责任。主要内容是:
(一)强化目标引领。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线,以创造事故少、秩序好、人民满意的平安农村路为总目标,基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内容,结合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分别从交通事故、交通秩序、文明风尚、治理体系等四个方面,科学设立工作目标,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指标体系。
(二)严格工作措施。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按照“市级统筹、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思路,健全市县镇三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体系。实施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户籍化管理要求,对辖区驾驶人、车辆开展全面摸排造册。推行警保合作联动,打造农村警保共建劝导站。全面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严格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四同时”工作规范。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体系。构建农村道路隐患“梳、清、治”一体化体系,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三)夯实管理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市政府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助的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加强督办检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或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督查范畴。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