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19-07-15 08:49 来源:建湖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今年,你的养老金涨了多少钱?什么时候发放?”7月11日从人社局获悉,建湖县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有望在7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

据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建湖县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43号)文件精神,继续调整该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补发、增发到位。

调整对象和时间为:参加建湖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二是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三是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在普调的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具体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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