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加快我市5G商用步伐,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高水平推进“智慧盐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我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协调难、入户难、选址难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简化基站建设审批手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移动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善并发布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明确铁塔、基站、机房、信息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确定的铁塔、基站、机房等各类信息基础设施的布点、规模、用地等相关要求,应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遵照实施。进一步精简铁塔、基站建设审批手续,缩短办理周期,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简化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报建、赔补、电力引入等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地审批流程补办相关建设手续。
盐城铁塔公司要结合市各电信运营商基站建设需求,加强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前瞻性、合理性布局,依据盐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基站建设。
二、开放社会公共资源,有序保障基站选址
坚持“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5〕94号)要求,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盐城铁塔公司在规划批复后要积极与各建设主体沟通,以确保在建设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沿路杆塔设施时,统筹考虑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智慧杆塔”。
三、加强基站设施保护,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肆意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基站设施等行为。
因公路、铁路、城镇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确需搬迁电信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给予补偿。
各级工信、生态环境、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和市各基础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要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提升全省宽带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4〕50号)相关要求,加强舆论指导,扩大科普宣传,消除公众对各类通信台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赢得全社会理解与认同,营造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协调机制,支持和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市智慧盐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负责辖区内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协调推进等工作,加强对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等相关要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铁塔公司要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规划重点项目公建配套时,要同步规划安排铁塔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并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要积极主动做好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用地审批工作,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保障铁塔依法依规及时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物业企业,支持铁塔公司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交通部门与铁塔公司共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铁塔基础设施的规划对接,共同研究推进将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纳入铁路、市区高架、公路、桥梁、隧道等公建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8﹞109号)文件要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电信运营企业用电成本。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池在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循环利用。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及再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拓展蓄电池合作网络,建立回收再利用流程体系,有效推动我市“5G+能源梯次利用”创新发展。
盐城铁塔公司负责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等实施工作,积极向国家、省公司争取投资,加快全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主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提出基站建设方案,推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与铁塔建设同步进行,对等开放自建塔房设施,为全市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
五、积极探索,大力推进5G广泛应用
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基于5G网络的信息服务在精密制造、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社会服务、新能源、交通物流、教育教学、健康医疗、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智慧城市、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以网络建设支撑信息化向纵深推进,以信息化应用带动网络建设,形成建设与应用双向驱动的发展格局。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