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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