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近期我市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加紧推进。
问:为什么要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
答: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家庭对下一代的教育日益重视,社会上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的各种校外培训机构也呈快速发展态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相继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今年2月份起,国家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4月18日,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印发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重点工作任务。8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10月12日,省纪委、省监委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省政府于10月25日召开会议,对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和教育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作出部署。
根据国家和省里部署要求,结合盐城实际,市政府于11月1日召开了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盐城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计划》,明确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任务、措施和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宣传行动、中小学校行动、综合执法行动和健全制度行动等四项行动,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任务,着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问:我市此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我市成立教育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承担专项治理牵头工作。此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主要针对以下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展开,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1.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存在“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并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
8.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问: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是什么?
答:当前,市民群众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开展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这些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问:非学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非学历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需要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必须适合办学,具有安全性、独立性和相对稳定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力量须配备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须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3.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4.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须符合审批明确的范围要求,不得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须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5.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6.校外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须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7.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还需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问: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主要步骤及工作措施是什么?
答:这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分七个步骤进行: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各地各部门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础上,按照整治重点,对辖区内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资料。各校外培训机构于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市、县两级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二是集中评估认定。市、县两级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会商等程序,对标研判培训机构办学现状,按照继续办学、补办手续、停业整顿和取缔关停四类情形,逐一作出认定结论。此项工作于11月20日前完成。三是学科培训备案公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学科类培训备案工作,对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四是强化联审联办。对经过整改达到机构设置标准和办学资质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联审联办,协助其办理办学许可证,保证审批服务简便、快捷。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五是综合执法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城管、安监、物价、工商(市场监督)和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培训机构在安全隐患、办学资质、教学内容、收费行为以及在职教师兼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六是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集中整治中通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各地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七是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过程中查处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问:我市各地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是什么?
答:为强化社会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日前,市、县两级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具体如下:
盐城市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8400100,ycjyzsc@163.com
东台市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5212003,dtxxzx2012@163.com
建湖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0695380,jhjyzck@163.com
射阳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2352991,2544009415@qq.com
阜宁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9716108,hao212204@126.com
滨海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4238952,bhjyjzsb@163.com
响水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8878026,xsjyjzsk@126.com
大丰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3515231,1479277018@qq.com
盐都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8426138,
亭湖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9660187,47562545@qq.com
市开发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8820861,kfq_jyc@163.com
城南新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9962226,helloynzz@126.com。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附:关于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
关于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和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11月至12月。
二、集中整治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集中整治重点
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措施
1.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和邮箱:
盐城市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8400100,ycjyzsc@163.com
东台市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85212003,dtxxzx2012@163.com
建湖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0695380,jhjyzck@163.com
射阳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2352991,2544009415@qq.com
阜宁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9716108,hao212204@126.com
滨海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4238952,bhjyjzsb@163.com
响水县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8878026,xsjyjzsk@126.com
大丰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3515231,1479277018@qq.com
盐都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8426138,ydjyzsk@163.com
亭湖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9660187,47562545@qq.com
市开发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68820861,kfq_jyc@163.com
城南新区教育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89962226,helloyn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