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8 信息来源: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报2014年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2014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578个,新增缴存职工4.6万人,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76亿元,同比增长11.44%。截止2014年末,全市现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9057个、缴存职工53.63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3.01亿元,归集余额96.75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2014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38.56万人次23.07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62.77%。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36万人次5.55亿元,占提取额的24.06%;还贷支取35.24万人次13.24亿元,占提取额的57.39%;离退休支取0. 9万人次3.05亿元,占提取额的13.22%。截止2014年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60.31万人次106.25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2.34%。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全市为883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68亿元,同比下降21.52%。全年收回贷款9.76亿元。截止2014年末,累计为9639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8.43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2014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12亿元,业务支出2.2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86亿元。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94亿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0.6亿元,累计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18亿元。

二、2014年盐城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归集拓面增势明显。2014年,围绕省全面小康指标体系中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98%的总要求,结合市情实际,组织实施“扩面工程”行动计划,全市排定重点建制单位537家,通过媒介宣传、行政推动、开展执法、抓好保面扩面、发挥承办银行作用、及时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等综合措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江动集团江淮动力股份公司、江苏春瑞纺织有限公司、阜宁绿叶农化有限公司、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相继建制,较好地维护了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全市累计有83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3.01亿元。

(二)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在全省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基础之上,结合资金动态平衡情况,不断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实行利率“上浮到顶”制度,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86亿元,较2013年1.44亿元,增加0.42亿元,增长28.84%。扎实开展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和财务专项检查,深入排查资金运行关键环节存在的现实风险点和潜在安全隐患。启动他项权证办理“百日冲刺行动”,集中通报全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他项权证办结情况,督促推进已发放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他项权证办结到位,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安全,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呈现高效稳健态势。

(三)惠民政策深受好评。2014年,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三个细则进行了及时修订,扩容缴存受益人群、扩大提取范围、适度放宽贷款条件,较好地实现了“应提尽提、应贷尽贷”。按照一切让利于缴存职工的原则,提请市管委会研究,调整了缴存职工账户计息方法。出台《规范房屋登记费管理办法》和补充通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凡中心作为抵押权人的,房屋登记费一律由中心承担,不再由职工个人承担。出台支持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意见,对符合购买棚户区改造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律享受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

(四)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围绕“五星级文明窗口”和“诚信示范窗口”创建目标,中心坚持以“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为抓手,注重政策业务培训,优化窗口岗位配置,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窗口人员考核,积极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的便民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零”收费等惠民政策,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示范服务窗口。全年客服热线累计受理咨询8.43万人次,其中自助服务4.67万人次、人工服务3.76万人次。中心网站日均登录人数近4000人次,累计访问量超140万人次,在线实时解答咨询2万多人次。

三、2015年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制度受益面。改进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个性化手机信息定制、进行政策资讯“微发布”,提供业务办理预约“微服务”,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公积金维权、惠民的典型事例,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通过行业带动、典型推动,达到以点带面、从线到片的效果。启动“住房公积金扩面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建制时序进度,排定重点单位名单,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突破重点难点,带动全市建制工作取得新的明显突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提高中心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住房公积金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主动上门积极做引导工作,加强宣传督查力度,对通过宣传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取证、催建催缴、审查、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告知、听证、行政处罚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执法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目标。

(三)加快系统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共享”的信息化建设思路,对照住建部颁布施行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认真梳理中心的业务运行特点,定制个性化、前瞻性的功能模块。加快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搭建一个与业务整体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面向服务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真正使系统升级工程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多渠道便民利民服务,提高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四)落实系列惠民政策,保障服务住房民生。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调研,加强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明确资金运用方向,坚持一切让利于缴存人的原则,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模式,在缴存、使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制定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新的措施,最大程度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不断提升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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